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保护工程
标题 关于太谷曹家大院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44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4-29

关于太谷曹家大院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批复

2011-04-29

文物保函〔2011〕44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太谷曹家大院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工作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谷曹家大院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立项。
  二、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