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文物保护与考古司 信息分类 考古发掘
标题 关于台藏塔遗址保护设施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43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1-04-19

关于台藏塔遗址保护设施建设方案的批复

2011-04-19

文物保函〔2011〕43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丝绸之路(新疆段)文化遗产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台藏塔遗址建设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1〕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台藏塔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应进一步加强前期勘察工作,完善遗址现状评估。补充遗址维修加固和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的考古勘探报告、文物影响评估报告、遗址保护区划图等相关材料。
  三、请你局指导具有资质的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前应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对工程涉及范围开展全面考古工作,涉及考古发掘项目应按程序申报考古发掘申请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台藏塔遗址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保护设施建设工程,抓紧开展台藏塔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居民搬迁,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和村镇建设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