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国家文物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标题 | 关于举办2009年度全国博物馆专业人员铜器鉴定研修班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办人函[2009]153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09-03-20 12:40:17 | |
办人函[2009]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
我局定于今年4月至5月举办“2009年度全国博物馆专业人员铜器鉴定研修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4月13日—2009年5月28日(平均每周上课5天半,每天8学时。)
二、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系统博物馆专业人员。要求从事博物馆工作5年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派1-2人报名,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各可选派1人报名。
三、培训方式和目的
通过组织课堂讲授、实物标本鉴别、青铜器博物馆观摩等多种教学方式,使学员基本掌握中国古代青铜器发展的总体脉络、各主要历史阶段及各类型青铜器的代表性器物,熟悉铜器纹饰、铭文及铸造方法,掌握每类青铜器的器形、纹饰、工艺等特点,掌握铜器辨伪的基本方法,以提高铜器修复、鉴定和研究保护的水平。
四、培训地点
朝阳区静安东街静安里26号(现国家博物馆办公楼一层)。
五、食宿安排及费用
学员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来往差旅费和培训后考察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餐费、学费由我局承担。
六、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课程,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文物局业务培训证书。
七、报名
本次培训班由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承办,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可在国家文物局网站www.sach.gov.cn下载),于2009年4月3日前,传真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经资格审核后,于4月8日前下发学习通知,按照学习通知要求报到。
电话:010—84636599转656、679、629
传真:010—84662718、84637522
联系人:金瑞国、路兴。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