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构 | 国家文物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标题 | 关于印发《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的通知(已废止) | ||
| 发文字号 | 文物博发[2008]6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08-02-19 21:20:34 | |
文物博发〔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化局)、文管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建立以展示教育、开发服务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