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构 国家文物局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的通知(已废止)
发文字号 文物博发[2008]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8-02-19 21:20:34

关于印发《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的通知(已废止)

2008-02-15

文物博发〔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化局)、文管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博物馆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作用,加强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博物馆行业管理,建立以展示教育、开发服务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博物馆事业全面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1.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

2.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附评分细则表)

3.一级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4.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复核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