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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文化遗产筑起屏障

[2006-06-07]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特别是“九五”计划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中华文化是世界四个古老文化体系中唯一没有中断自身传统的文化体系,我们的先辈们一代又一代地将炎黄血脉融汇其中,世代相传,直至今日。这条不曾间断的文化长河中蕴藏着浩瀚精深、灿若繁星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保存我们祖先生存状态和思维方式的活化石,是我们民族情感的无形载体。中华民族的生命与性格、历史与记忆就流传于这润物无声的文化形态中。

  今天,中国文化遗产在全球化、工业化和自身衰微的三重压力下,面临巨大的挑战。不仅为数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惨遭破坏,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在渐渐消失。保护文化遗产,科技、文化、教育等种种手段必须优势互补、齐头并进,而这其中,法律手段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不容忽视。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只将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了保护体系之内,专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亟待出台。令人欣慰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在进一步的审议和修改中。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文化遗产的创造过程与灿烂的中华文明历史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在中华文明进程中,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只有科学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我们的精神家园立起坚固的屏障。(方舟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