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看!那些图里的地方我好多都没去过呢。”“老张你看这醒狮表演,多带劲,一蹦老远,真不愧是得过奖的!”……现场骄阳似火,人声鼎沸,过路行人被精彩的文艺节目所吸引,纷纷驻足观看。这是6月3日上午10时发生在南宁朝阳广场的一幕群众观看演出热潮,广西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在此举行。而6月10日全国将迎来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宋晓天首先在活动中发表致辞。他表示,此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大力宣传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提高公众对保护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文化遗产知识,充分认识当前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宋晓天说,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区,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广西将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文化遗产资源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周"、"民族艺术展演"、"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文化遗产百场宣传"、"民族文化摄影展"、"国际博物馆日"、"报刊媒体系列宣传"等活动。
文艺演出开始后,现场气氛进入高潮。现场观众尽情享用组办方准备的四味精美"文化大餐",侗族大歌,梧州藤县醒狮团表演的舞狮,壮族天琴表演,广西彩调剧《刘三姐》片断"骂媒"。每当节目表演到高潮,均能引来全场整齐划一的一声惊呼与赞叹,节目表演完毕观众也不吝掌声,对演员表示赞赏和鼓励。对歌一直是壮乡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活动,组办方此次注重现场观众的参与互动,特地从宜州请来了两对广西歌王,现场观众出题考较,分别以"八荣八耻"、"学习雷锋"、"美丽南宁"等为题,歌王也有来有往,表演了现编现唱的即兴之作。
此次宣传活动由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宗教局、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共同举办。
文艺演出结束后,组办方还组织现场观众参加了有奖知识问答。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就是今年的6月10日,主题定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据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消息,该台科教频道CCTV10制作了大型特别节目《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电视直播节目。这次节目将在6月10日文化遗产日当天上午九点开始,连续进行四个小时现场直播。对文化遗产有兴趣的观众到时将可大开眼界。(黄鸿业 人民网广西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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