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繁体版
详细信息 回复列表 | 留言热点
留言标题: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是否取消
留言内容: 文物局2014年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三个文件(文物保发〔2014〕13号),但根据文物政发〔2016〕12号文,取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发〔2005〕18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是否取消,适用哪个文件?期待您的回复!
提交时间: 2020-07-27 17:31 姓    名: 邓朝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我局文物政发〔2016〕12号文中已取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发〔2005〕18号)、《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07〕14号)。根据我局于2014年《关于印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保发〔2014〕13号)中明确“我局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三个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试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答复时间    2020-08-03 18:24
答复单位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