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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
以长城为背景拍摄广告画面
留言内容:
我们公司希望以长城为背景拍摄一组产品照片,用于广告宣传。请问是否需要经过长城主管部门的审批或者备案?如需,请问应该联系哪个部门?程序如何?
提交时间:
2016-11-16 14:44
姓 名:
丁玉洁
回复情况
答复内容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网站的关注。拍摄许可事项由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建议您咨询长城沿线的
地方文物行政部门。
答复时间
2016-11-17 12:53
答复单位
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