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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发布
日期:2026-09-01 作者:吴强华 字号:[ ]

日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修订后的《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深圳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一次重要制度创新,标志着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机制从“普惠扶持”向“精准效能”转变。

自2020年上一版办法实施以来,深圳非国有博物馆备案数量由31家增至46家,居广东省首位,并且占全市博物馆总数逾三分之二;定级的非国有博物馆由0家增至5家,占全市定级博物馆总数的41.7%,远超全国10.7%的平均水平,社会力量已成为深圳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数量快速增长,过去“重设立、轻运营”“重活动、轻研究”等问题逐渐显现。新《办法》最大的变化,是调整资金结构,大幅度提高项目资助的比例,把更多财政资金用于原创展览、社会教育、学术研究等核心业务,体现财政资金不只为开门买单,更要为办馆效能付费。

新《办法》同时实行分类扶持。定级博物馆根据等级给予差异化运行补贴,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未定级博物馆则根据运行评估结果实行分档扶持,并将优秀率控制在20%以内,形成“办好办坏不一样”的良性竞争机制。

在强化扶持的同时,新《办法》进一步完善申报、审批、审计、公示和违规追责机制,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

新《办法》还首次将馆藏特色学术专著出版纳入资助,并对新增珍贵文物的收藏单位给予奖励,有利于补足非国有博物馆研究能力短板,推动民间收藏资源向公共文化资源转化。

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圳正在从追求博物馆数量增长切实向提升办馆效能转变。随着扶持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将获得更加精准有效的支持,也将为深圳“博物馆之城”建设夯实更加多元的社会基础。

(吴强华)


责任编辑:赵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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