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的通知》,核定公布13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7处并入原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以及3处原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名单。
通知要求,四川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省文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依法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并落实好各项保护措施。
本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六大类别,除了传统类型文物外,还包含教育遗产、工业遗产、商业老字号、农业文化遗产、水利遗产、军事遗产、交通遗产等类型,反映了四川文物资源的多元价值。加上前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剔除已升级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四川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现为1343处。
据介绍,四川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于2025年5月启动,是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基本完成之后,转入第三阶段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等工作开展期间的一项文物保护重要基础工作。这既是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有机组成。
(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