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西藏自治区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摸清了西藏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精准掌握了文物资源数量、分布、特征及保存现状,为科学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推进文物数字化管理、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为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成果规范合格,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印发《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统筹组建5个自治区级验收工作组,赴全区7市地开展全覆盖实地验收。各验收组履职尽责、从严把关,严格对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验收工作落地见效、质量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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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组严格对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打分表》,紧扣普查计量精准化、普查质量标准化两大关键,全程依法依规、规范高效、有序推进验收工作。验收坚持内业核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标准统一、纪律严明的工作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核对数据结构、核查调查覆盖率、核验文物坐标信息等方式,实现全维度、全覆盖、全流程核验把关。经综合评审、逐项核验及集体研究表决,全区7市地、74个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文物部门将严格对标国家文物普查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验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依法开展文物认定与公布工作,持续完善普查档案资料,深化普查成果数字化、资源化转化应用,健全常态化文物资源动态管理体系,以高质量普查成果赋能全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藏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