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国家统一部署和辽宁省各级文物部门协同推进下,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省级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夯实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底数,为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数据根基。
此次普查验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工作要求,辽宁省普查办专门印发《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验收准则、细化全流程工作节点,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管控的全省验收工作体系。辽宁省普查办统筹全省文物行业专家资源,组建7支省级验收组,分赴全省100个县(市、区)开展全覆盖实地验收;各组严格实行老中青人才梯次搭配、属地回避跨区域核查机制,每组配备5名专家、骨干,全程严把质量关口,保障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开展。
此次验收全过程严格对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指导意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打分表》等国家规范标准,综合采取多元核验方式,围绕各地普查组织管理、经费落实、宣传成效、普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等核心维度开展全方位综合评定。经严谨核查审定,全省30个普查单元工作成效突出、获评优秀等级。验收组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直面普查工作短板弱项,现场反馈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全省文物普查成果真实准确、资料完整规范,圆满完成全省实地调查省级验收各项工作任务。
辽宁将以此次普查成果与省级验收结论为依据,科学编制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对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可移动文物依法开展认定公布,全面纳入法治化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文物资源联动衔接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创新文物宣传传播方式,统筹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线下主题展览、文博科普宣讲、公众考古实践等多元载体,全方位宣讲全省“四普”工作成效、阐释新发现文物历史文化价值,生动讲好辽宁文物故事、传播历史文化声音,凝聚精神力量,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下一步,辽宁省普查办将以省级验收完成为全新起点,接续落实国家级验收筹备、普查数据汇总校核、档案规范完善、成果梳理汇编等后续重点工作。同时,将深挖普查资源价值,立足辽宁地域文物资源禀赋,聚焦红山文化、辽金文化、近现代工业遗产、红色革命遗存等特色优势资源,严格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推动文物资源与红色思政教育、乡村振兴深度结合,奋力实现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质升级。
(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