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持续推进城市更新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
《方案》强调,要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引领。坚持体检先行、科学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优化规划编制实施管理。
《方案》明确,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和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等方面。其中,《方案》具体指出,要培育创意产业集群、创新文化引领的老旧厂区,新增一批国家、自治区工业遗产项目。积极拓展存量用地空间,保障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加快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积极拓展城市公共空间,打造200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要求,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鼓励各市县积极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全覆盖。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结合实际开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不随意更改老地名,稳妥清理不规范地名。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方案》提出要从完善用地政策、优化规划管控、创新项目管理、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等方面加大城市更新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方案》对强化工作保障也作出相关部署,明确提出开展自治区城市更新试点建设,打造一批城市更新典型项目,总结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
(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