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新增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6片以上历史文化街区、100处以上历史建筑,更新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群项目10个以上,历史建筑与历史文化街区挂牌及测绘建档率动态达100%。
《规划》明确,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政策体系。加强各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支持大连、朝阳等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支持本溪、锦州等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推动各地区编制历史文化资源专项保护规划。出台施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
《规划》要求,要加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持续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新增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推进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及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强传统建筑工匠培育使用。优先推进省级传统村落申报中国传统村落。
在强化城乡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性保护修复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修复修缮,保护和延续原有格局与风貌。推进保护修缮全过程管理。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在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活化利用方面,《规划》指出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打造具有烟火气、人情味的城市空间,持续探索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新模式。探索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探索活化利用底线管理模式,建立项目正负面清单。丰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数字化应用场景。
《规划》还要求健全历史文化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分级管理体制。完善保护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省级保护名录,加强专项保护规划审查。落实市县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加快认定公布市县级保护对象。利用数字化技术、遥感监测等手段,实现历史文化资源监管。
《规划》强调,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宜居品质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安全韧性显著增强,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效能大幅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