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省召开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33次调度会,全面通报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在肯定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全省各地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短板,部署推出资金保障、机制创新、部门协同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破解低级别文物登记保护难题,扎实推动“四普”工作走深走实。
低级别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私有建筑产权人不愿配合登记等痛点,会议明确要强化政策支撑,切实打通低级别文物保护“堵点”。会议指出,要扩大资金补助覆盖范围,将县级及以下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广泛纳入省级乃至国家级文物保护资金补助范畴,实现应保尽保,系统统筹。要加大对低级别文物保护资金的倾斜力度,保障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数量,通过优化资金分配结构,适当调剂部分额度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提高文物建筑的补助标准,资金补助要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原则。要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方式,在文物修缮方案审批和施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民生为大的原则;充分考虑产权人的实际使用需求,实现文物保护与民生便利的有机统一;在严守文物保护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适当提升文物建筑生活的便利度,让老百姓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有获得感和成就感。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做到不重不漏、底数清晰,同步推进新发现文物的登记认定工作。深化自查自检工作,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聚焦传统村落等文物资源集中连片区域,开展拉网式、精细化排查登记,通过政策解读、资金扶持、正向引导等多种方式,广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推动传统村落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随着各项低级别文物保护举措的探索推进,福建正以“四普”工作为重要契机,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系统性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根基,为“十五五”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