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1期(总第91期)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 发布时间:2025-06-13
2025年5月14日下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饶权主持会议并讲话。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巡视员严肃出席会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综合协调组、宣传组、督察组关于普查总体进展与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普查有关会议方案,《消失文物核准确认工作指引》。
会议指出,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普查实地调查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质量第一,把控工作节奏,确保任务按时完成,普查顺利转段。当前,要精心筹备普查有关会议,组建工作专班,准备会议材料,全面总结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成效,客观如实反映困难与问题,合理谋划第三阶段任务,研究提出创新举措。
会议指出,4月以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国纪念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普查与保护工作的通知》,要督促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加大新发现力度,践行“应保尽保”。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省份、新发现数量明显偏少的县级普查单元,要专门加强督导。
会议强调,要督促各地抓紧推进消失文物核准确认,5月31日前,各省级普查办应全面完成消失文物现场核准确认,分析清楚文物消失原因,做好撤销文物梳理比对,文物未消失而被违规撤销的,要坚决纠正。要妥善谋划消失文物线索移交工作。
会议要求,督促各地抓紧推进内业整理与数据上传,抓好普查质量管理。对各地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地方解决完善。加强普查系统与传输专线稳定性保障,做好普查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存储安全。加强普查宣传与成果展示,加大对先进人物、典型事迹、重要新发现的宣传力度,继续营造文物普查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系统谋划普查第三阶段工作。研究制定数据审核与实地调查验收工作方法,部署试点,组织轮训,逐级开展普查数据审核与实地调查验收。普查完成前,地方普查人员要保持稳定。开展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依托普查系统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明确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共享方式。督促各地在普查第三阶段完成消失文物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由于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违规决策、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而造成文物消失的,依法调查处理,严肃执纪问责。
会议要求,结合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设计,完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公布程序,推进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三有”工作。研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框架与内容,与普查做好衔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