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8期(总第88期)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指引 指导各地加大重点区域、重要类型文物新发现力度

为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应保尽保”要求,指导各地加大新发现力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指出,历史上曾是都城、府城、州城、县城的老城,千年古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是本次普查的重点区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了14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8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8155个中国传统村落、99个千年古县等清单,要求各县级普查机构对照清单区域进行地毯式普查。同时,各地可参考《中国县市商贸文图通典》等文献,了解各县市历史沿革,加大对老城的调查力度。《通知》强调,凡是建于1911年以前、主体存在的古老建筑,均应进行普查,纳入文物保护体系。省级普查机构应强化培训和指导,提升普查队对乡土建筑的专业辨识能力,加大古老建筑新发现力度。

《关于加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发现力度工作指引的通知》指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发现潜力大,是本次普查的重要类型。各地要加大关注力度,加强对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的线索挖掘与实地调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了相关部门、高校关于工业遗产的研究、摸底成果,下发2496处工业遗产普查线索清单,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补充同级成员单位提供的工业遗产线索清单,指导各地以此为基础,围绕工业发展脉络,加大工业遗产调查登记力度。

两个工作指引均明确要求省级普查机构要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普查成果。重点区域、重要类型文物普查情况将作为实地调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