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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局启动第三批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工作
日期:2025-04-29 作者:晋文 字号:[ ]

日前,山西省文物局印发《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认定公布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第三批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工作。

第三批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工作是山西省文物局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2025年工作部署,进一步摸清全省革命文物资源底数,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的重要举措。此次将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遴选一批革命文物认定公布。同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备案国有、非国有博物馆、革命类纪念馆的新发现,认定、征集、公布一批。

此次认定公布范围包括:一是与红军东征、八路军抗战、红色军工、红色兵站、红色金融和红色医疗等全民族奋勇抗战密切相关的重要史迹、纪念设施和实物资料。二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民族复兴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特别是与改革开放和新时代有关的具有时代特征、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教育作用的遗址、遗迹、建筑和实物资料。三是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历程中,反映农业、工业、水利、交通、教育、科技、司法、医疗等各行业各领域创造和留存的,可见证光荣历史、伟大贡献、伟大精神的革命遗迹、旧址和实物资料。

下一步,山西省文物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认定公布范围和组织实施程序指导各市文物行政部门、省直相关单位和局属各单位加强与党史研究(地方志)、社科、高校等部门、单位的联动协作,认真做好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遴选、认定、审核、申报和公布工作。 

(晋文)

责任编辑:翟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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