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期(总第85期) 四川省成都市积极探索机制创新 高标准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成都市坚持保护第一,聚焦普查重点难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高标准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成都市建立文物普查预保护机制。符合普查认定标准的对象,市普查办将其列入预保护名录,要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迅速落实保护举措,按程序加快推进文物登记公布。锦江区龙王庙正街60号民居等一批新发现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在普查推进过程中,成都市构建“四个一批”工作体系。一是“保护一批”,指导金牛区等多地将价值较高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加速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进程。二是“修缮一批”,针对普查中发现的保存状况较差、存在险情的不可移动文物,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现已实施18项保护修缮工程。三是“处罚一批”,针对普查中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致使文物受损的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现已处理4起文物违法案件。四是“移送一批”,强化与纪检部门联动,成都市普查办会同纪检部门制定“四普”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及时移送文物违法违纪线索,目前已移送3条。

针对县级文物保护管理力量薄弱问题,成都市主要负责同志专门研究基层机构建设问题,成都市编办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规定文化遗产数量多的10个区(市)县文物保护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不少于12名,其余区(市)县编制不少于8名,新增编制中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90%。全市基层文物保护力量得到有力壮大。

成都市结合文物普查开展的各项制度创新,为各地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