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期(总第82期)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2025年3月11日下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群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解冰、乔云飞,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关于普查的工作部署,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在普查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了相关组负责同志关于普查总体进展、设备采购、宣传等方面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方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轮普查调研指导方案》。会议指出,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普查实地调查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北京、山西、浙江、山东、湖南、广西、四川等7个省份调研指导;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5年度调训;开展2024年度普查重要新发现遴选;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确认工作。

会议要求,近期要启动第二轮普查调研指导,对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云南、西藏等7个省份开展新发现、复查、消失文物情况调研,指导督促各地高质量推进实地调查工作。对于调研中发现的创新举措,要多渠道做好经验推广。

会议强调,要督促各地将工作重点从复查转到新发现。对老城、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文物资源密集区域,工业遗产、近现代建筑等重点领域,印发专门通知。督促各地根据区域发展历史与资源特点,加强重点类型文物挖掘,拓展文物线索征集渠道。对新发现为0或者数量少的县级普查单元,要专门加强督导。组织做好各级普查办、各地普查队参加2025年度调训课程在线学习,将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传导到基层一线。

会议指出,目前山西、陕西、甘肃、贵州等省份待复查文物量较大,要督促各地集中力量抓紧完成外业复查。已经完成外业复查的省份,要加快内业整理与数据上传,按时完成普查第二阶段任务。指导各省加强普查质量控制,对普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及时发现问题,修改完善,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要与普查成员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合作。

会议强调,要精准推进消失文物核准确认工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消失线索,要开展调查核实,确实消失的,依法调查处理,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指导各省选取消失文物试点,开展消失文物现场核准与确认。

会议要求,要做好普查综合管理系统稳定性保障,确保普查数据传输畅通与存储安全。尽快完成新一批普查手持设备的下拨、发放。加强普查宣传与成果展示,开展第二轮普查基层行,加大普查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做好2024年度普查重要新发现遴选、公布,营造全社会支持普查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