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贵州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贵州贵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领会、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四普”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贵州省文物普查进展情况汇报。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任务,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17391处,较“三普”净增2543处,新发现率达17.1%,实现县级普查单元均有新发现,新发现六大类别全覆盖,围绕“四大文化工程”新发现特色文物470余处。6月起进入第三阶段,全面复查14852处“三普”文物;同步开展数据审核,印发审核指引、组织专家培训并赴9市(州)集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成果精准规范。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贵州在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如期完成实地调查任务,组建109支队伍千余人参与,推动普查与人才培养融合,但部分地区存在数据质量不高、“应普尽普”落实不力、重点遗产普查不到位、重发展轻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亟须在后续工作中加以改进。
会议要求,聚焦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成果形成工作。要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三线建设遗产等重点区域开展补充调查,确保“应普尽普”;严控数据质量,落实三级审核机制,杜绝虚报瞒报;严格按程序认定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同步推进“四有”工作;加快普查成果转化,纳入国土空间和城市更新规划,助力“十镇百寨”品牌打造。要强化法治保障,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决遏制破坏文物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整合专业力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普查高质量完成。
(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