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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普 | 探索普查新机制 构筑保护新格局
——安徽省长丰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实践与启示
日期:2025-12-25 作者:孙朝峰 字号:[ ]


作为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县,合肥市长丰县自2023年11月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坚持“应查尽查、应保尽保”,针对县域古遗址、古墓葬占比超75%的资源特点,聚焦精准定界、深化调查、前置保护三大关键环节,探索形成“边界勘探全省首创、专项调查率先完成、考古发掘紧跟其上、保护前置机制创新”的“长丰模式”,为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


位于长丰县的打石坑桥,为“四普”新发现,也是安徽省目前发现的唯一一座 双分水尖古代石梁桥。


精准定界:全省率先获批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边界勘探

长丰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07处,其中古遗址、古墓葬232处。针对“三普”成果中存在的边界模糊、坐标偏差等问题,长丰县创新提出考古勘探与测绘联动方案。2024年12月,安徽省文物局批复同意长丰县成为全省首个对县域全部古遗址、古墓葬开展边界勘探的试点县。

长丰县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深度合作,制定“考古勘探—影像采集—测绘落图—数据入库”标准化流程,对232处文物点逐处实施考古勘探验证,运用无人机航拍正射影像,结合RTK测绘技术精准落图,形成“一处一档”数字化档案。截至2025年5月,全县232处文物点全部实现边界清晰、坐标精确、权属明确,勘探成果直接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可实现文物空间数据与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的实时比对。该做法受到安徽省文物局高度肯定,认为“从根本上解决了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碰撞’的技术瓶颈”。

深化调查:率先完成区域系统专项调查

长丰县古遗址、古墓葬资源富集,但分布零散、埋藏程度高,常规普查易遗漏。为拓宽调查发现渠道,长丰县与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签订《庄墓河等老河道沿岸先秦遗址专项调查协议》,于2025年2月至6月完成50公里河道沿岸的系统调查。

调查采用“区域系统调查+重点勘探”工作法,共调查遗址点87处,其中新发现遗址67处,经考古勘探最终确认保存较好的38处录入“四普”系统,占全县新发现文物总数的60%。

通过本次调查,基本了解长丰县庄墓河流域的先秦遗址分布情况,为下一步的文物保护、历史研究、传承利用提供了基础材料。同时调查成果深化对江淮地区先秦遗址的分布认识,为进一步探讨安徽江淮中部地区先秦考古学文化的面貌和文化序列等问题提供重要材料。

此外,为研究江淮地区先秦考古学文化面貌,长丰县积极筹措资金,选择2处面临高标准农田建设破坏风险的遗址,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进行抢救性发掘,目前已取得重要发掘成果。

该专项调查作为安徽省首个完成的区域系统调查项目,其工作模式被省四普办列为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

前置保护:创新建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机制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地下文物密集区高度重叠的现实矛盾,长丰县在全省创新文物保护前置机制。2024年9月,县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加强长丰县高标准农田等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将文物管理关口前移至项目选址阶段。

该机制核心内容为:长丰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提供342处文物点精确坐标,推动文物分布图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项目审批前文物部门强制征询程序,实现土地出让、立项审批与文物数据实时比对;联合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法律威慑。

实施以来,下塘镇、左店镇、双墩镇、朱巷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均主动报文物部门审查,成功预防5起可能造成的文物损毁事件,避免因考古发掘导致项目停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成果转化:数字化平台助力长效管理

长丰县投入资金试点建设文物分布电子地图及安全管理移动工作平台,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四普”成果数字化转化的县级平台。该平台具备文物空间展示、属性查询、动态更新等功能,并与“善治长丰”政务系统对接,为建设工程提供“一站式”文物咨询服务。项目已通过县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专家评审,即将正式上线运行。

保障体系:构建多元化工作格局

面对县文物管理所仅4个编制的现状,长丰县构建“财政保障+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保障体系。2024年以来,县级财政投入“四普”专项经费有效利用;2025年9月追加经费用于线索核查与专家咨询。普查期间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联合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核查跨行业遗产线索18条,面向社会征集线索12条,邀请安徽大学、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5名专家组成顾问组,形成工作合力。

长丰县实践表明,文物普查需坚持三个导向:一是问题导向,针对“三普”成果精度不足、地下文物发现难等痛点,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破解难题。二是应用导向,将普查成果主动融入国土空间规划,转化为基本建设前置审查依据,实现“数据多跑路、文物少风险”。三是协同导向,推动文物部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检察等多部门联动,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长丰县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63处,新发现率达17.4%,县域文物总量达362处,普查数据质量与保护水平同步提升,为江淮地区文物普查提供了区域性示范。下一步,长丰县将深化成果转化,力争2026年3月前完成第三阶段认定公布,为全国“四普”工作贡献更多基层智慧。

 (长丰县文物局 孙朝峰)

责任编辑:杨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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