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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普 | 辽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5-12-16 作者:辽文 字号:[ ]

12月12日,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和辽宁省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总结普查第二阶段工作,部署第三阶段任务,以“四普”为抓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通报全省“四普”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大连市、朝阳市汇报本部门、本地区普查及相关工作进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四普”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有力推动历史文物在严格保护中更好“活”起来、在合理利用中更好传下去,增强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高质量完成“四普”重大政治任务。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第三阶段普查工作。做好文物普查对于推进新时代辽宁文化振兴、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三阶段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稳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继续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注重质量控制,切实把好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关;做好成果汇总,扎实推进普查报告编制;推进成果应用,持续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做好文物普查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地要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机构编制保障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履行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文物保护资金保障力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形成保护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安全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保障人员安全、文物安全、数据安全,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辽文)


责任编辑:赵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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