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信息
视力保护色:
陕西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明年3月起施行
日期:2025-12-11 作者:庞博 字号:[ ]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5年11月6日经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汉阴凤堰梯田(以下简称“凤堰梯田”),是指位于安康市汉阴县境内的凤江梯田、东河梯田、堰坪梯田以及附属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遗产等。凤堰梯田垦建时间主要在清乾隆至同治时期,其灌溉系统完备,文化遗存丰厚,自然风光秀丽,是目前秦巴山区考古发现的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清代梯田。2019年,凤堰梯田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陕西汉阴凤堰稻作梯田系统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24年,陕西汉阴凤堰梯田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并被授牌,是陕南首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为了加强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赓续当地传统文化生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汉阴凤堰梯田可持续发展,《条例》明确,禁止在凤堰梯田保护区域内擅自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在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未制定原址保护措施或者原址保护措施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禁止行为。

《条例》强调,汉阴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凤堰梯田保护专项规划,有效利用凤堰梯田资源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度假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对凤堰梯田保护区域内开发利用项目依法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在确保凤堰梯田安全的前提下,挖掘和展示凤堰梯田的历史、科技与生态价值,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县有关部门、凤堰梯田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凤堰梯田保护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划定自然和历史文化教育、生态科普、民宿旅居、特色休闲度假等活动的区域、线路,建设科普研学、生态体验、文化展示、农耕文化等基地,为社会提供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

(庞博)

责任编辑:杨亚鹏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