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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普 | 甘肃印发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全面启动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
日期:2025-12-11 作者:甘文 字号:[ ]


近日,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兰州召开全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会,全面启动专项调查工作。会议传达了国家四普办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了甘肃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关于扎实做好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的指示要求,并对《甘肃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调查任务、范围对象、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会议强调,甘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老城文物所承载的历史价值、文化内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城不能再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老城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调查是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系统摸清全省老城文物资源底数、夯实保护基础的关键环节。调查工作要坚持“应保尽保、应普尽普”,重点对兰州市城关区等12个市州24个县区老城区域内的城垣城门、护城河、传统民居、传统街巷、公共建筑、桥梁河道等地上地下遗存开展拉网式实地调查。凡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的,均应纳入《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确保应纳尽纳、不重不漏。

甘肃省四普办依托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组建成立专项调查队,下设4个工作组,由省级文物单位业务骨干担任组长,相关县区分管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构建“省级指导、地方协同、专业支撑”的工作机制。目前,老城名单补充完善、调查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下一步,各调查组将严格对照既定时间节点,开展地毯式实地调查,建立《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各县区四普办会及时组织调查登记,录入普查系统,并逐级完成省市县审核,有序推进新发现文物的认定、公布和验收工作。

 (甘文)

责任编辑:杨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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