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传达学习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饶权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解冰,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综合协调组关于普查近期进展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分工方案》。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普查工作推进会暨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第三阶段工作。要把握好数量与质量、整体与局部、方法与效能三方面的关系,各工作组全面落实好分工方案。要部署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督促各地对照普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检、补充调查,补充调查后还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的,按照“四纳入”要求严肃处理。要严格开展各级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可靠。要精心准备普查轮训,加强历史聚落、文化景观、20世纪遗产等特定类型文物认定巡回指导。要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专业优势。要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前期工作。加强革命文物及周边环境系统性保护。珍惜用好文物普查深厚群众基础,加强普查成果宣传与舆论监督。
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组长,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