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3期 国家文物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7月26日,国家文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精神,全力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梳理已经公布的各级工业遗产名单及其他普查线索提供给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并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的线索逐一开展实地调查,通过普查摸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文物资源家底,普查有关成果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享,列入工业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要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为协同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奠定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文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文物普查,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力度。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迁移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有关规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所属、管理和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进行详细梳理,对存在险情、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保护方案,确保文物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深挖文物价值内涵,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推动将文物保护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业旅游、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相结合。鼓励依托文物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讲好中国工业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加强工业文化建设、提升中国工业软实力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