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采取有力措施 推动“四普”工作提质增效
- 发布时间:2024-08-23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以来,福建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持“应查尽查、应细尽细、应保尽保”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工作方法,高质高效推进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落实普查经费6692.8万元,培训人员4170人,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1901处,调查新发现文物158处,征集文物线索912条。
省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组织“四普”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训同步、以点带面的基础上,建立“一周一总结、一周一安排、一周一研判”周调度工作机制,即每周五下午召开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各地市“四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并汇报本地周工作进展、特色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深入交流分析,掌握全省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构建上下联动、协同作战、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省财政厅主动介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普查经费。省“四普办”不等不靠,先查先干,向各地发放肩背包、专业马甲等普查装备共计2200套;截至6月30日,全省“四普”工作证均制作完成;推动各县(市、区)自行采购北斗定位仪智能采集终端设备,截至7月15日,已完成每个县(市、区)采购2台北斗定位仪智能采集终端设备任务,共计采购176台,为“四普”实地调查提供基本设备保障。
吸纳福建博物院、省考古研究院、厦门大学等文博单位、高等院校22名专家学者,组成省级“四普”专家库,为各市精心安排2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老师),包片、下沉一线开展“保姆式”服务,编制《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采集及数据处理工作指南》,第一时间给予业务培训、系统操作技术咨询、解疑释惑,全过程参与、指导采集数据质量控制、普查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要求各地在实地调查点显著标识位置拍摄本辖区普查队员的工作照,并现场同步上传至采集端,确保普查过程真实、可追溯。
着眼多方协作、借助外力、分类施策,提升普查实效。探索校地合作模式,依托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吸引北京大学等高校大学生参与“四普”暑期实地调查。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与福建省考古研究院等单位联合组建水下考古队,开展水下文物普查工作,7月底完成平潭13处水下文物的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三明市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人类起源与演化研究中心主任周振宇作采集系统操作、古建筑、古遗址等专题培训辅导。南平市将“四普”工作纳入全市“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考评,制定三季度、四季度“四普”复查率完成指标,加快普查进度。
(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