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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征求修改意见
日期:2024-07-09 作者:庞博 字号:[ ]

日前,为加强宝塔山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守护好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条例》指出,宝塔山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确保宝塔山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涉及宝塔山的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宝塔山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突出宝塔山的革命精神标识特征,与延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衔接;宝塔山保护区包括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为宝塔,一般保护区以塔为中心、四周外延500米内,宝塔山环境风貌控制区为一般保护区外延1500米内。

《条例》强调,在宝塔山风貌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宝塔山的环境风貌相协调;禁止在宝塔山保护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应当按照最小干预、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及时对宝塔进行修缮、保养,并接受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拓片、修饰和迁移宝塔山摩崖石刻,确需修饰、迁移的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论证并通过修饰、迁移方案后方可实施。

(庞博)

责任编辑:翟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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