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1期 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亮点频出

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作出批示,部署普查任务。自治区普查办扎实推进普查工作,成效显著。

普查试点方面,组织开展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普查试点,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73处,其中,复查三普文物127处,新发现文物46处。结合普查试点研究编制《西藏自治区文物普查工作指南》,为全区铺开实地调查提供具体指引。

普查培训方面,自治区普查办立足实际,分西南、中部、东北三个片区,采取“送培下乡”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现场演示等形式,对各地市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普查人员在专业技术领域的认知水平和操作能力,目前培训普查队员近300名。

队伍组建方面,根据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基数庞大、分布分散等特点,积极组织文博研究机构、文物业务骨干、基层文研所和文化站参与普查,各地市分别组建1支普查队,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组建了1-2支普查队伍,全区共成立50支队伍589人。自治区普查办组建“流动普查队”,深入急需支援的基层县区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保护与宣传方面,全区已落实普查经费2607万元,七地市普查经费全部到位。自治区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已部署完毕,进入测试阶段。普查期间,加强与中央、地方媒体协同联动,联合各大媒体发布西藏普查信息近50次,营造浓厚普查氛围。

协同保护方面,自治区文物局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将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推进自治区可移动文物登记建档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