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0期 内蒙古自治区稳扎稳打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查领导小组于1月12日和3月14日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普查工作,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区全部按照双组长建制成立普查领导小组。截至6月末,全区已落实普查经费合计3943万元,在全国排第6位,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区共组建文物普查队伍153支,吸纳文物考古机构和基层文物保护人员1074人加入普查队伍。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专门成立自治区普查总队,按照国家统一普查标准和规范,把握文物认定原则和标准,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各级文物普查机构,检查、调度、推进全区各地文物普查工作。

全区紧抓各级普查培训,在参加国家普查片区轮训的基础上,以“集中教学+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普查骨干1000余人。选取文物资源较丰富的赤峰市松山区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等两个旗县为普查试点,“以试代训”锻炼培养普查专业人员,试点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494处,为全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5月1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受地理和气候等原因影响,内蒙古大部分地区普查实地调查窗口期较短。为抢抓普查工作进度,内蒙古加快部署实地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严格遵循国家进度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备或租用设备等方式,快速启动实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有95个旗县正式启动实地调查工作,启动率为92.2%,已调查不可移动文物4538处,新发现文物167处。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