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34期 国家文物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6月26日,国家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大意义,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任务,确保文物普查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按照当地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加强与同级文物部门沟通,协助复查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及附属设施,积极提供本部门管理的烈士纪念设施资源线索。文物部门要对烈士纪念设施资源线索开展实地调查,在文物认定和价值评估方面发挥专业作用,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基于革命史实和文物价值作出文物认定。

《通知》指出,烈士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重要资源,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文物部门要全面加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划定保护范围,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擅自修缮、新建改扩建、迁移或拆除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对发现存在年久失修、沉降开裂、损毁破败、题词碑文字迹不清等问题,有损英烈形象、有碍观瞻的,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及时与文物行政部门沟通,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保护修缮方案,排除险情隐患,及时保护修缮,确保文物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普查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已纳入不可移动文物的烈士纪念设施、附属设施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挖掘研究英烈事迹和精神,提升陈列展示水平,策划推出精品陈列展览,着力加强参观展览、瞻仰祭扫的服务能力。创新革命文化传播途径,促进烈士纪念设施在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通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明确普查责任单位,确定专门联络人负责联系对接本级文物部门,及时准确提供烈士纪念设施相关信息,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助力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