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物普查发〔2024〕14号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经批准,国家文物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加强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抓紧组建地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人员组成,落实保障经费,尽快投入运转。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代章)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主任由国家文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国家文物局分管负责同志、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7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保障装备组、宣传组、督察组、人员培训组、信息数据组、业务指导组,每组设1名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组长,各组根据职责具体落实普查任务。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

李 群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

副主任:

关 强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刘汉俊 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局长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组成员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邓 超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

副组长:

胡友笋 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副局长

张 磊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副司长

成 员:

王均宇 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联络处处长

姚 丞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资源管理处处长

秘 书:

姜文锦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综合协调组由中央宣传部文化艺术局,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考古司、革命文物司有关人员构成,抽调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文博机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二)保障装备组

组 长:

张俊峰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陈 红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周君生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秘 书:

白雪利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资产财务处处长

人员构成:

保障装备组由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科技教育司、机关服务中心有关人员构成,国家文物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三)宣传组

组 长:

金瑞国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副组长:

范承志 国家应急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罗 娟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李学良 中国文物报社副总编辑

秘 书:

李春鹏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新闻宣传处二级主任科员

人员构成:

宣传组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中国文物报社有关人员构成,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四)督察组

组 长:

陈培军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

副组长:

王 利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彭德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健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一级巡视员

刘大明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副司长

秘 书:

刘柏良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安全监管一处处长

人员构成:

督察组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国家文物局督察司有关人员构成,国家文物局督察司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五)人员培训组

组 长:

罗 静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司长

副组长:

彭冰冰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副司长

秘 书:

党志刚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副处长

人员构成:

人员培训组由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人事司有关人员构成,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工作。

(六)信息数据组

组 长:

乔云飞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任

副组长:

周君生 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祝孔强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副主任

秘 书:

周 巍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文博大数据研究所所长

人员构成:

信息数据组由国家文物局科技教育司、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有关人员构成,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开展工作,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七)业务指导组

组 长:

李六三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

副组长:

李维宇 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副司长

辛泸江 国家文物局考古司副司长

彭跃辉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副司长

李向东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

佟 薇 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副主任

姚 远 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秘 书:

邵明申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石窟石刻(岩土)文物保护修复研究所所长、研究馆员

人员构成:

业务指导组由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考古司、革命文物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等有关人员构成,抽调地方文博机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为办公室牵头部门,统筹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安排。负责制定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管理制度,起草文物普查相关文件和讲话。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会议的筹备组织与编印会议纪要等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对接联络,组织协调和指导文物普查试点、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文物普查数据的核定工作,统筹编写文物普查工作报告。

保障装备组:负责会同财政部研究确定普查经费保障方案、制定经费管理有关文件。负责文物普查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组织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保障文物普查办公场地和食宿条件。

宣传组:负责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文物普查宣传、舆情监测和新闻媒体联络等工作。

督察组:负责督促指导各地依法调查处理文物违法案件,严肃追究责任。负责落实文物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要求,及时移交线索。

人员培训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文物普查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抽调人员手续办理,研究明确抽调人员抽调期间干部考核使用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政策,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先进个人和集体表彰。

信息数据组:负责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技术方案》。研发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和普查综合管理系统。负责普查数据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技术对接。负责普查数据处理和汇总工作,参与文物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普查成果遥感监测应用方案。依托普查系统形成普查基础数据,编制形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形成普查数据库成果。

业务指导组:负责制定完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以及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汇总等规范。负责审核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负责文物普查质量控制,对地方普查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参与文物普查数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相关标准规范。负责编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分析报告,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

四、相关保障

(一)组织保障。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二)人员保障。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相关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办公室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运行保障。抽调人员相关办公环境,外地抽调人员食宿条件由保障装备组负责统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