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是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日前,作为青岛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批复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其中包括,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青岛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及崂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批复明确,《规划》是对青岛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批复强调,《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篇章。
(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