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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河南省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服务中心
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6年至今,县财政每年度将不低于1000万元的文物保护修缮、文物安全消防、博物馆开放运行、文物征集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文物保护需要拨付使用。5年间,增设文物事业机构7个,为文博事业单位增加编制83名。成立乡镇文物保护机构,聘用村级文物管理员,打通了野外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管理责任。通过挖掘利用革命文物资源和打造“博物馆之城”等措施,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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