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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司
日期:2022-08-24 字号:[ ]

负责人:

司长:陈培军

副司长、二级巡视员:刘大明

 

主要职责:

拟订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案件查处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违法举报管理和文物安全部门协作。组织查处和督办文物违法重大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

 

下设处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执法督察处

(010)5679 2132

(010)5679 2287

安全监管一处

(010)5679 2293

安全监管二处

(010)5679 2062

 

 


责任编辑:刘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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