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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合作司(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
日期:2022-08-24 字号:[ ]

负责人:

司长:温大严

副司长、二级巡视员:朱晔(女)

 

主要职责:

承担文物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文物领域国际传播、展示中华文明工作;承办流失文物调查追索接收和外国非法进境文物的返还工作。


下设处室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外事处(护照签证处)

(010)5679 2038(010)5679 2109

港澳台处

(010)5679 2042

文物追索返还处

(010)5679 2090

 

责任编辑:刘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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