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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局出台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制实施办法
日期:2022-06-17 作者:陈治青 字号:[ ]

为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落地,提高甘肃文物安全管理水平,甘肃省文物局近日出台《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的主体、履职要求、责任义务等内容作出规定,明确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的责任清单、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等内容;对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的专门管理机构具体明确了8项文物安全职责;对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的乡(镇)政府明确了9项文物安全职责。

《办法》要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指导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制定文物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规范开展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推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指导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与基层派出所和警务站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重要目标等联合开展巡逻防控,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公安派出所网格化管理和巡查范围。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训练、演练。建立健全对直接责任单位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等制度,协调当地政府把文物安全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完善了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对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加强文物安全保障,引导社会关注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具有积极意义。

(陈治青)

责任编辑:杨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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