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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保护规划》发布
日期:2022-05-03 作者:赵昀 字号:[ ]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为扎实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根据《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总体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发布。

《规划》从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和主体功能分区、重点基础工程、重点区段建设、重点项目产品支撑和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对全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作了整体部署。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保护宁夏长城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挖掘宁夏长城价值内涵为目标,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为抓手,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传承,文化引领、彰显特色,总体设计、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等六点基本原则,依据战国、秦、汉、宋及明诸代长城所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凝聚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结合新时代历史使命,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成为彰显中华民族精神永续传承的重要标志、全球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典范、彰显中华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互鉴的重要平台、中国长城保护与利用的典范。

《规划》提出近期建设阶段(2022一2025年)目标。到2023年底,建立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管理机制,构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标识体系,保护管控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传统利用区基本建成,长城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局面基本形成;到2025年底,完成全部重点项目与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程,实现秦至明长城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长城人家”传统村落活态传承展示、以文旅融合区为依托的可持续保护模式建设全面完成。中远期建设阶段(2026-2035年)目标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长城文化和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在国防教育和爱国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全面彰显。

《规划》结合宁夏长城资源由南到北依次横向带形分布、纵向文化关联的特征,围绕功能分区,构建“一轴、两镇、三单元、四带、六段、十二区、多点”的空间格局,全面展示长城的文化景观和文化生态价值。规定管控保护区由长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及新发现发掘文物遗存临时保护区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长城文物本体及长城周边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对濒危文物实施封闭管理,建设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样板区。在长城沿线城镇中,重点选择属于长城“镇城”“路城”“卫城”“所城”“堡城”“驿城”和“关城”以及长城成边将士后裔居住村落,或者其他时代长城中具有长城文化底蕴内涵的城镇(村落)等作为传统利用区。

《规划》根据长城资源的空间布局、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着力建设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重点基础工程。对长城重点区段本体文物保护工程、长城遗址保护与环境整治利用工程、长城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普查及“四有”档案建设完善工程、长城遗产保养维护和监测预警工程等作了相应要求。还提出结合宁夏地域特色,将宁夏的历史文化、黄河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融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形象标志和宣传标语中,构建令人耳目一新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广泛应用于长城沿线市、县(区)。实施“标注长城”工程,对全区长城沿线具有历史性和代表性的展示园、展示带、展示点进行统一标注。推进长城“互联网+”建设,对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自治区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旅游云等平台,建设宁夏长城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完善长城专题数据库和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推动长城文化资源和遗产信息资源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开发利用。

《规划》要求自治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工作,指导做好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单位)的重大问题。统筹利用各部门(单位)资源,强化政策支持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发挥宏观政策综合效应。广泛宣传引导、夯实人才支撑、抓好督促落实,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各方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赵昀)

责任编辑:杨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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