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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保护色:
强化保护利用 传承红色基因
奋力开创新时代西藏革命文物工作新局面
——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综述
日期:2021-09-20 作者: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西藏具有丰厚的革命文物资源,它们是我们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和平解放、进行民主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改革开放和奋进新时代的历史见证和宝贵财富;记载着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雪域高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形成和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孔繁森精神、丰富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生动实践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全心全意为西藏谋发展、为西藏人民谋幸福的理想信念和奋斗历程,充分展现了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西藏各族人民翻身得解放、致富奔小康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

川藏、青藏公路纪念碑

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的有力指导下,在全国文物系统的无私援助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弘扬革命精神、继承革命文化为核心,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提升革命文物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教育效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凝聚做好革命文物工作的强大合力

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亲自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西藏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做好新时代西藏革命文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宣传文化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召开全区革命文物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海洲出席会议并讲话,将革命文物与理论舆论、文化文明等有机结合,探索建立革命文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交叉管理、资源分散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

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革命文物普查认定水平

2006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启动全区革命文物调查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革命文物调查工作。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革命文物调查作为西藏文物普查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吴英杰书记作出的“红色遗迹保护要开展普遍调查、统一规划、系统保护、发挥作用”的批示精神,协同区直相关部门和各地(市),在全区开展了革命文物(不可移动)普查工作,调查登记并核定公布138处革命文物(不可移动)名录,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未定级45处。2020年6月,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确定了西藏片区内14个区县为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2021年6月,组织力量赴7地市134处革命文物点和27处革命文物收藏单位,开展馆藏革命文物(可移动)的认定、定级等工作,认定登记革命文物(可移动)1592件/套,基本摸清了全区革命文物的家底。组织开展全区138处红色文化遗存和革命遗址、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遗存遗址挂牌立碑工作。同时,2021年6月,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馆、昌都革命历史博物馆、江达县岗托十八军军营旧址、清政府驻藏大臣衙门陈列馆等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区已建成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9个,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2个。

扎木中心县委红楼

抓实关键环节,持续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革命文物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支持力度。据统计,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678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3亿元,实施了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旧址、扎木中心县委红楼、中共阿里分工委旧址等37处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的保护展示工程,极大改善了全区革命文物的保护状况。同时,坚持科学规划,印发《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启动《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各类革命文物得到科学合理保护。编制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红色遗迹保护规划项目,拟申报项目29个、资金3.2亿元。

坚持突出主题,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

为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西藏自治区所有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革命文物纪念设施,每年开展缅怀祭扫、“追悼先烈英魂 缅怀先烈功绩”“祭奠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遗物等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各类活动。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精心设计打造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革命文物的教育功能日益彰显,革命文化广泛弘扬,西藏军区军史馆、谭冠三纪念馆、林周农场、克松村第一党支部旧址、波密扎木中心县委红楼等革命文物已经成为当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在全区的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景区(点)的教育功能,在全区7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的基础上推出21个红色旅游景区(点)。

修缮中的中共阿里地区分工委旧址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和吴英杰书记的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要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的要求,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为引领,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继承革命文化,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中的特殊重要作用,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供图)


责任编辑:高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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