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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
日期:2021-09-02 作者:鲁文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和革命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近日,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成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组织、宣传、网信、党史史志、文化和旅游(文物)、退役军人等15个部门组成。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将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工作;每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任务。

山东现有全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97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3233件/套。依托革命文物、革命旧址先后建成红色旅游景区122个,革命博物馆223家。国家公布的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中,山东有93个县入选。这些红色资源分散在组织、宣传、文物、退役军人、党史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后,将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有效整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鲁文)


责任编辑:高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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