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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日期:2021-04-30 作者:文 宣 字号:[ ]

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近日召开。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江苏省文物局、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听取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市文物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姑苏区人民政府、吴中区人民政府、苏州文旅集团工作汇报后,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表示,要强化责任担当、用好考核机制“指挥棒”,以科学保护为前提基础、以合理利用为重要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关键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积极探索苏州文物建筑资源保护管理、活化利用新途径新方法,着力促进文物保护利用更好融入生活、回归社会、服务人民,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共赢。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表示,创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要高标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机制,进一步推动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为全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提供示范引领。

据了解,苏州市人民政府已于3月底印发《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3年,建立健全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物建筑资源管理体系、活化利用体系、教育传播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弘扬“以文化人、以文报国、以文筑城、以文兴业”的江南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打造江南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文 宣)

责任编辑:高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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