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文物局公布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成为继海南、黑龙江、江西和山东等省之后,又一个公布革命文物名录的省份。革命文物资源的调查、登记和公布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的重要基础。
革命文物名录统计公布有序推进
2018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正式印发,文件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文物部门要对本地区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排查结果报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分批公布全国革命文物名录,建立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2018年10月,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推进各地报送革命文物名录相关工作。
2019年底,国家文物局正式成立革命文物司,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利用传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2020年,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关于核定公布革命文物名录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排查、核定并对外公布。
目前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情况
目前媒体公开报道的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情况如下:
2020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本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4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2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26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000件/套。
2020年11月30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6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574件/套。
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本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32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9759件/套。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66处;一级文物382件/套、二级文物1131件/套、三级文物8246件/套。
2020年12月31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本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共897处,其中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9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15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3233件/套,包括一级文物82件/套、二级文物21件/套、三级文物3130件/套。
2020年12月31日,陕西省文物局公布本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5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1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30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40703件/套。
除以上几个省公布省级名录以外,山东青岛、临沂、潍坊,云南永仁,广东东莞等地也陆续公布本市、县的革命文物名录。
2021年将掀起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新高潮
2020年12月,全国文物局长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会上提到,2021年国家文物局将公布第一批全国革命文物名录。公布革命文物名录,对于让公众更好学习革命事迹、更好保护革命文物、更好传承革命精神有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今年还将实施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推进北大红楼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对外开放、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展示,实施一批革命遗址遗迹、纪念设施、藏品保护展示项目,推出一批建党百年线上线下主题展览,推介一批革命文物精品陈列展览,推动召开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公布革命文物主题研学游精品路线等工作。各地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展示利用工作也将全面展开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刘远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