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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并对十四家办案单位予以表扬
日期:2020-01-07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能力。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共14个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并对有关办案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开展指导性案例遴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文物局自2015年至今已举办三届遴选活动,发布39个指导性案例,引起各地党委、政府乃至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反响。北京、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湖南、陕西等省份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专门就指导性案例作出批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刘亚楼旧居遭拆毁案、内蒙古自治区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周边违法建设案等一批指导性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起到良好普法宣传效果。

本届指导性案例遴选活动通过各省推荐、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最终确定14个入选案例,分别来自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份。入选案例在解决“重处罚轻整改”等突出问题、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方面有新亮点,在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制度方面有新举措,在整治法人违法方面有新成效,在强化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汇聚执法合力方面有新进展。国家文物局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鼓励全国文物执法人员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严肃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和执法责任;指导地方提高文物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督宣)

责任编辑: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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