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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永琇委员:监督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
日期:2019-03-10 字号:[ ]

“国家文物局发布的42项2019年工作要点也要求各单位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任务落实落细,将保护利用改革任务全面细化到年度工作目标。”全国政协委员、天津美术馆副馆长卢永琇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划定文物保护利用的红线和底线,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

然而,卢永琇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文物保护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文物保护不充分的现状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文物安全、文物犯罪活动频发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各地区开展城市基础建设的过程中,文物受到损坏的现象比较严重。此外,有些领导部门重视经济建设,没有将文物保护工作摆放到应有的位置,对文物价值缺乏充足的认识,阻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卢永琇说,遗址被盗案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据通报,2018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建筑单位火灾事故12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起,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起,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建筑5起。

为此,卢永琇建议,除了要依照国务院要求落实地方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中外,还应该加强对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建立起长效的监督机制,设立监督专员,设置定期考核制度,监督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在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中,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文物安全。要把落实成效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责促行、以责问效,推动文物保护相关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李瑞)

责任编辑:高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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