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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533/2018-00757
信息分类 :全国人大建议
发文机构 :办公室(外事联络司)
成文日期 :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8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文物人函〔2018〕767号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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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588号建议的答复

文物人函〔2018〕767号

 

王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基层文博单位支持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文物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文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文博单位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文物保护,根在基层。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基层文博单位建设,不断加强对基层文博单位的指导、支持,鼓励其充分发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作用。

对于您提出的“增加基层文保单位和博物馆编制”的建议,财政部表示,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不得干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工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同时规定,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除中央有明确规定外,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基层文保单位和博物馆编制由地方政府根据上述规定及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指示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我局将积极建议地方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加强基层文博机构队伍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提高基层文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吸引高校考古文博专业毕业生就职”的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按照现行政策,包括基层文博单位在内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和标准。国家已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并于2014年、2016年两次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并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等规定,基层文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可享受多项工资倾斜政策。

对于您提出的“为县级博物馆提供足够的展出空间和文物储藏空间”的建议,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近年来,通过中央计划内投资支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地方博物馆条件。国家文物局重视中小博物馆发展,支持基层博物馆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博物馆条例》规定,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博物馆建设应由博物馆设立者统筹负责。地方博物馆建设主要是地方建设事项,需要地方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国家文物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对于您提出的“将具备条件的县级博物馆纳入到国家免费开放的资助体系”的建议,根据《博物馆条例》《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要求,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安排297.4亿元,对列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运转经费、陈列布展等统筹予以补助。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机制,优化博物馆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基本陈列质量。同时,地方也应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资金,做好相关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陈列布展项目,地方可按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报,中央财政将按规定予以补助。

对于您提出的“要求各省文物局举办基层文物干部业务培训班”的建议,国家文物局重视基层文物干部的业务培训。“十二五”期间,在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国家文物局累计举办25期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学员2716人,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今后,我局将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基层文物干部业务的培训,提高基层文物干部素质和业务水平。

对于您提出的“由省市级博物馆和考古研究机构、大专院校考古文博专业以各种方式帮助县级博物馆筹集展品并布展”的建议,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将极大提升基层博物馆展陈质量和水平,我局完全赞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博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力争解决基层文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今后,国家文物局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基层文博单位工作,加大对基层文博单位的支持和倾斜力度,鼓励各级文博单位进一步深挖潜能,抢抓机遇,谱写新时代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文物局人事司(010-56792119)

 

 

 

                                                                                             国家文物局

                                                                                            2018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