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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修订稿草案)》意见的函
日期:2018-01-15 字号:[ ]

办保函〔2018〕25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要求,适应文物保护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保护规划在文物整体保护、环境风貌控制、文物展示利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文物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进行修订,编制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修订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至2月5日。公众可登陆国家文物局门户网站(http://www.ncha.gov.cn)查阅。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请发至:zyc@sach.gov.cn。传真请发至010-56792133。

 

附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修订稿)》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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