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活质量处一直与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处保持充分沟通和密切合作,自觉把文物保护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工作的相关领域,重点推进了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了《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内的国家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所急需的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就包含了国保单位的文物库房、看护用房,文物大县的文物保护用房等,为可移动文物普查提供了重要的整础设施条件。二是组织实施了《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支持一批地市级博物馆改善博物馆展陈和可移动文物收藏条件。三是统筹考虑“十三五”时期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需要,编制建设方案,重点突出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四是组织实施“平安故宫”工程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家文物局水下文物遗产保护中心南海基地项目。五是鼓励并合理引导地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进行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六是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七是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规范政府审批项目程序。八是主动参与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由发改委机关服务中心牵头,对发改委所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等进行可移动文物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