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保护管理的可移动文物主要是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中的革命文物,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277个。烈士褒扬处作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职能单位,在普查期间,工作高度负责,注重统筹协调,科学谋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民政部分管部领导担任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小组成员,优抚安置局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烈士褒扬处专门负责文物普查工作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普查中会同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赴相关省区、市进行实地调研,参与制定下发《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局领导多次利用检查调研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时机,对各地民政部门开展的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等其他专项工作中,明确要求做好文物的收集、整理、鉴定工作。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及时制定革命文物普查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设置专门的普查场所,购置专用普查器材,按照要求上报普查材料,建立完善普查档案。据统计,全国民政部门共登记录入革命文物4.13万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