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17〕73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项目选址的请示》(豫文物〔2017〕12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涉及二里头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选址方案。我局建议该遗址博物馆名称中不含“夏都”。
二、该建设项目应进一步严格控制拟建建筑的规模、体量和高度,并考虑在建筑周边布设必要的绿化遮挡,以尽量减小对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应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建筑设计,充分考虑二里头遗址出土文物及相关遗迹的展示需求,并为考古整理及出土文物修复等提供充足空间。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涉及二里头遗址的拟建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的考古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考古发掘项目需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四、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设计单位根据考古结果和文物保护的需要,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五、施工中,请你局组织专业机构做好对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并督促工程部门切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7年4月13日